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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优秀师德事例 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
关于开展优秀师德事例
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中小学(幼儿园、中职学校)、滨海职业学院、教育中心(教师进修学校),各功能区、泰达街教育管理部门:
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,落实2018年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工作会议精神,挖掘和提炼优秀教师为人师表、崇德向善的典型事例,广泛宣传和展现新时代教师阳光美丽、爱岗敬业、无私奉献、成绩凸显的良好形象,掀起崇尚师德、弘扬师道尊严,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和谐氛围,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优秀师德事例征集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优秀师德事例主题
不忘初心,继续前行,做好新时代学生引路人。
二、参加人员范围
中小学(幼儿园)、教育中心(教师进修学校)、中职学校、滨海职业学院在职在岗教师。
三、参评人员条件
(一)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。
(二)无违反天津市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的通知》“八严禁”以及滨海新区教师“十禁止”等师德禁行性行为。
(三)曾获得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及文明教师荣誉称号的,其参评的师德事例,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。
四、内容要求
(一)师德事例以第一人称叙事,内容为作者本人亲身经历,事件发生时间为中共十八大至今。
(二)师德事例内容要富有感染力和说服力,给人以精神鼓舞和智慧启迪。事例内容可包括厚爱学生、锤炼品格、德以正身、孝老爱亲、爱岗敬业、助人为乐等。
(三)师德事例陈述字数在1500字以内,要求语言精炼、文字规范、文笔流畅。文章结构完整,层次分明。
五、评选办法
(一)师德事例征集评选活动采取围绕主题和事例内容自拟标题、个人撰写、学校评审推荐、区教委统一评定的方式进行。
(二)各校推荐区级师德事例评选篇数为本校教职工总数的4%(事迹感人、事例典型且集中的单位可多推荐一篇)。
(三)宣传处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各单位推荐师德事例进行评审,优秀作品将入选滨海新区优秀师德事例集。
六、其他事项
(一)师德事例征集评选是区教委加强师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,是在师德建设中建立校级先进示范群体和区级育人范例的一次实践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、扎实有效地做好组织评审工作,确保推荐师德事例感人。
(二)各单位要广泛宣传,深入动员,力争每一位教师都积极参与到活动中,要注重使广大教师通过撰写师德事例反思教育行为习惯,进而提高自身师德修养。
(三)各单位校级评审要严格把关,特别在师德事例陈述措辞上,一定要实事求是,不得夸大其词,更不得抄袭。抄袭者一经发现,将取消其参评资格。
(四)事例书写格式要求
师德事例电子版一律采用仿宋3号字,行距24磅;页边距上3.6厘米,下3厘米,左2.75厘米,右2.75厘米;题目2号华文中宋,题目下方居中楷体3号字注明单位、姓名、移动联系方式;正文一级标题3号黑体,二级标题3号楷体。
(五)事例报送要求
请各单位务于2018年5月10日前将汇总材料(包括汇总表和师德事例)电子版报送到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。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夹形式上交,压缩文件夹注明“师德事例+区域简称(塘沽、汉沽、大港、海滨、泰达街、功能区)+大学(教育中心、中学、小学或幼儿园)+单位名称”。汇总表、个人师德事例存到压缩文件夹内,汇总表文件名注明“汇总表+单位名称”,师德事例文件名注明“事例标题+单位名称+作者姓名”。
联系人:任克亮 联系电话:66897220,13502192595
附件:2018年滨海新区优秀师德事例评选推荐汇总表
区教委宣传处
2018年4月2日